機構職能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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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在青海省設立的分支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青海省分行合署辦公,內設國際收支處(外匯綜合處)、外匯管理處2個處室,轄屬7個分局。分別是: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東市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北藏族自治州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黃南藏族自治州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藏族自治州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果洛藏族自治州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玉樹藏族自治州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基本職能:
(一)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全省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
(三)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四)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五)承辦國家外匯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