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所有的基礎信息都能進行修改?
答:不是的。按照《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如果基礎中的組織機構代碼、個人身份證件號碼或者對公/對私屬性錯誤,那么銀行應當刪除原來的基礎信息,寫清刪除原因后,重新生成新的申報號碼,并重新報送基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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