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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17-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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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經常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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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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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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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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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三)
1、境外個人如何辦理服務貿易、收益和經常轉移項下外匯資金對外支付?
答:境外個人辦理服務貿易、收益和經常轉移項下外匯資金對外支付,應按照個人外匯管理規定的憑證辦理購付匯手續。境外個人將其從境內取得的服務貿易、收益和經常轉移項下的人民幣收入購匯匯出的,可憑境外個人本人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其中,稅務憑證包括由稅務部門出具的《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或稅收通用繳款書等證明材料。
2、存放境外的外匯資金調回時,銀行是否無需審核交易單證?
答:根據《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外匯資金從境外存放賬戶調回時,如果調回至境內的賬戶為同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或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賬戶,銀行可不審核單證,但應與企業確認資金性質。同時,境內企業將存放在境外的服務貿易外匯收入調回境內時,應進行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具體申報在“貨幣和存款收回——收回或調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項下,國際收支交易編碼為“8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