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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hào):
- 00240718-9-2020-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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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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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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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日期: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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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guān)于非法買賣外匯用于跨境賭博案例的通報(b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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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hào):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六號(hào))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xiàng)l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wù)院令第532號(hào)),國家外匯管理局加強(qiáng)外匯市場監(jiān)管,嚴(yán)厲打擊跨境賭博所涉資金非法買賣行為,維護(hù)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wù)院令第711號(hào))等相關(guān)規(guī)定,現(xiàn)將部分違規(guī)典型案例通報(bào)如下:
案例1:廣東籍宋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6月-7月,宋某通過非法移機(jī)境外的境內(nèi)商戶POS機(jī)刷卡,非法買賣外匯8次折合75.8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dòng)。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72.6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2:浙江籍葉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7月-2019年7月,葉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涉賭外匯資金29次折合99.2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68.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3:湖南籍謝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3月-2020年1月,謝某通過非法移機(jī)境外的境內(nèi)商戶POS機(jī)刷卡等方式,非法買賣涉賭外匯資金28次折合86.2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59.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4:湖北籍王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王某通過非法移機(jī)境外的境內(nèi)商戶POS機(jī)刷卡,非法買賣外匯4次折合56.8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dòng)。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54.4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5:天津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7月-2019年12月,李某通過非法移機(jī)境外的境內(nèi)商戶POS機(jī)刷卡,非法買賣涉賭外匯資金10次折合76.7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48.2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6:浙江籍韓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5月-2019年9月,韓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涉賭外匯資金6次折合70.1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47.6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7:河南籍馬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5月-2018年5月,馬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涉賭外匯資金10筆折合48.8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39.5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8:江西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8月-9月,李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涉賭外匯資金4次折合40.3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3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9:浙江籍楊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6月-8月,楊某通過非法移機(jī)境外的境內(nèi)商戶POS機(jī)刷卡,非法買賣外匯2次折合26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4.7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10:湖南籍戴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6月-9月,戴某通過非法移機(jī)境外的境內(nèi)商戶POS機(jī)刷卡,非法買賣外匯5次折合24.2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3.2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