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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1080297-1-2020-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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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新聞報道??外匯綜合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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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陜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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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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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陜西:11項應對疫情金融措施支持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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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為助力陜西省疫情防控,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陜西省分局、陜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出《關于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穩定發展政策的實施意見》(西銀發〔2020〕18號),出臺支持中小企業穩定發展的11項政策措施。
這11項措施及主要內容包括:
——發揮專項再貸款的導向作用。積極運用專項再貸款資金加大對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的信貸支持,爭取實現名單企業銀企對接全覆蓋、信貸融資全覆蓋。對列入全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的,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利率信貸支持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省級財政按照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合理資金需求滿足率力爭達到100%。
——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余額高于2019年同期余額,2020年普惠小微貸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同比增速、貸款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國有大行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于20%。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的中小企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中小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罰息,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個人可申請最多不超過15萬元,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加強對中小企業流動性支持。金融機構運用支小再貸款發放的貸款利率要低于運用自有資金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利率,2020年運用支小再貸款發放的小微、民營企業貸款金額要高于上年。爭取2020年底陜西省再貼現余額高于上年同期。
——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確保實現全省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2019年下降50個基點。對受疫情影響、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鼓勵各大型銀行在原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建立全省防控疫情重點企業白名單制度,督促金融機構對白名單企業逐一對接融資需求,加大支持力度,白名單企業貸款利率在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水平上再降50個基點。
——深化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創新。針對企業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開工導致資金緊張的,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應收賬款質押貸”等專項金融產品,滿足企業融資需求。
——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對于因受疫情影響在股票質押、公司債兌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難的企業,指導其用好相關政策,通過適當展期、發新還舊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動性危機。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存量掛牌公司及新增掛牌公司,陜西股權交易中心要按規定減免掛牌年費、初始掛牌費。
——優化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服務。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降至1%以內;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以上的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降至1.5%以內。
——高效做好保險理賠服務。鼓勵采取互聯網、手機APP等線上服務以及預付保險金等方式,適當擴展責任范圍,切實做到應賠盡賠、能賠快賠。
——給予外匯政策綠色通道。對于境內外因支援此次疫情匯入的外匯捐贈資金,銀行可直接通過受贈單位已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便捷辦理資金入賬和結匯手續,暫停實施需開立捐贈外匯賬戶的要求。企業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時,無需事前、逐筆提交單證材料,由銀行加強對企業資金使用真實性的事后抽查。取消疫情防控確有需要的企業借用外債限額。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其他特殊外匯業務,銀行可先行辦理。
——順暢中小企業的日常金融服務。
——建立政策落地落實的監測反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