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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014453-2021-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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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通告??外匯檢查與法律適用??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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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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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日期:
-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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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guān)于外匯違規(guī)案例的通報(b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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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六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xiàng)l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wù)院令第532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加強(qiáng)外匯市場監(jiān)管,嚴(yán)厲打擊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維護(hù)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wù)院令第711號)等相關(guān)規(guī)定,現(xiàn)將部分違規(guī)典型案例通報(bào)如下:
案例1:山東滕州廣誠投資有限公司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6月,山東滕州廣誠投資有限公司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6筆,金額合計(jì)267.8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結(jié)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27.8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2:山西東騰偉業(yè)商貿(mào)有限公司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12月,山西東騰偉業(yè)商貿(mào)有限公司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7筆,金額合計(jì)344.7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結(jié)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92.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3:四川籍薛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8月,薛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1筆,金額合計(jì)38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9.5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4:北京籍郭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郭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36筆,金額合計(jì)225.3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48.7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5:四川籍熊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10月,熊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2筆,金額合計(jì)71.8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57.4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6:浙江籍馬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馬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9筆,金額合計(jì)820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559.9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7:境外個(gè)人黃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5月,黃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7筆,金額合計(jì)50.4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結(jié)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52.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8:吉林籍薛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8月至11月,薛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2筆,金額合計(jì)507.7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548.7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9:廣東籍楊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2月,楊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34筆,金額合計(jì)211.4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65.9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10:廣東籍高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高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79筆,金額合計(jì)738. 6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579.7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