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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K2366987-X-2019-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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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通知??外匯綜合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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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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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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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關于廢止部分外匯管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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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豫匯發〔2019〕33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關于廢止部分外匯管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各市中心支局,各省級外匯指定銀行,中原銀行、鄭州銀行、洛陽銀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管理法規制定規則》(匯發〔2012〕23號)的相關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現決定將主要內容與當前外匯管理實際不符的5件河南省外匯管理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這5件規范性文件是:
1.《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關于支持涉外經濟發展 加快中原經濟區建設的指導意見》(豫匯發〔2012〕9號);
2.《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關于支持河南省涉外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豫匯發〔2013〕10號);
3.《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關于進一步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支持河南省提高涉外經濟發展質量的指導意見》(豫匯發〔2014〕31號);
4.《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關于進一步簡政放權 支持河南省涉外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豫匯發〔2015〕8號);
5.《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關于深化外匯管理改革 更好服務河南省涉外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豫匯發〔2016〕7號)。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