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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78116973-X-2017-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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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外匯檢查與法律適用??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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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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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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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依法買賣外匯 保障自身權益”個人外匯業務法規宣傳專題(一):了解外匯學法規,享受便利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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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依法買賣外匯 保障自身權益”個人外匯業務法規宣傳專題(一):了解外匯學法規,享受便利保權益
居民個人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合法辦理外匯業務,應了解和掌握相關外匯管理法規,牢記以下個人外匯業務知識。
■選擇正規合法渠道辦理外匯及理財業務
應通過外匯指定銀行和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機構等有外匯業務經營資格機構辦理,通過地下錢莊、私下兌換、非法網絡交易平臺等非法徑途買賣外匯、轉移資金、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等行為是違法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購匯、結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
對個人結匯和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目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超過年度總額,如果具有真實、合法購結匯需求,可以憑相關材料在銀行辦理。
■不誠信將被“關注”
外匯局對以借用他人額度等方式規避額度及真實性管理的個人,列入“關注名單”管理。“關注名單”內個人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
■個人購付匯用途有規定
不得用于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如境外買房、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