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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75926188-X-2013-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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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經常項目管理??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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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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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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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個人經常項目外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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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辦理地點:申請人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重慶市主城區(巴南區除外)的均在重慶市渝北區紅錦大道56號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一號樓3樓辦理;其他區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所屬地外匯局辦理。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一)個人提取外幣現鈔(單筆或當日提取超過累計等值10000美元現鈔)
申請條件及業務流程:申請人為出境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或地區)的個人,個人提取外幣現鈔單筆或當日累計超過等值1 萬美元的,取得存款銀行所在地外匯局出具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后到銀行辦理。
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護照等相關出境證件;
3.有效簽證或簽注;
4.提鈔用途證明材料;
5.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說明交易的真實性或申請材料之間的一致性時,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
法規依據:
1.《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
2.《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7]1號)。
受理部門:經常項目管理處
咨詢電話:023-67677162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二)個人外幣現鈔攜帶出境審核(一人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現鈔出境)
申請條件及辦理流程:
申請人為擬出境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除此之外,出境人員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 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個人向申請人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
新辦需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
2.護照等相關出境證件;
3.有效簽證或簽注;
4.單位預算表;
5.存款證明(利息清單或取款憑條)或相關購匯憑證;
6.確需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現鈔出境的證明材料。
補辦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遺失《攜帶證》的補辦和逾期《攜帶證》(等值1 萬美元以上)的補辦,個人出境后不予補辦):
1.原《攜帶證》由外匯局簽發的,提交原申請辦理《攜帶證》時出示的材料。外匯局審核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無誤后,為其補辦,并在補辦的《攜帶證》上加注“補辦”字樣。
2.原《攜帶證》由銀行簽發的,提交銀行出具的《補辦證明》。原簽發銀行審核“原申請辦理《攜帶證》時出示的材料”和銀行原留存材料無誤后,向個人出具《補辦證明》,出入境人員憑銀行出具的《補辦證明》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請,憑外匯局的核準件到銀行補辦《攜帶證》,銀行應當在補辦的《攜帶證》上加注“補辦”字樣。
法規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2008年第532號令);
2.《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匯發[2003]102號);
3.《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匯發[2004]21號印發)。
受理部門:經常項目管理處
咨詢電話:023-67677162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