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浙江籍劉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劉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8筆,金額合計(jì)307.7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67.2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gu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2:遼寧籍王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22年2月至12月,王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20筆,金額合計(jì)207.0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19.5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gu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3:北京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李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12筆,金額合計(jì)354.0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99.2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gu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4:廣東籍阮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22年2月至8月,阮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99筆,金額合計(jì)320.5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73.7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gu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5:四川籍王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王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9筆,金額合計(jì)293.3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52.5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gu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6:上海籍錢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22年6月至10月,錢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13筆,金額合計(jì)231.7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28.6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gu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7:浙江籍喻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喻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37筆,金額合計(jì)304.7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64.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gu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8:廣東籍林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林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264筆,金額合計(jì)782.8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403.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gu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9:安徽籍許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8月至2022年2月,許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7筆,金額合計(jì)218.4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17.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gu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10:江西籍曾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曾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9筆,金額合計(jì)205.7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gè)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xiàng)l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05.9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gu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